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广平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抚养权变更诉讼需收集的证据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22 12:01)    点击:291

抚养权变更诉讼需收集的证据

  一、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法院一般会支持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的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广平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广平律师,张广平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广平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21092590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广平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烟台律师 | 烟台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广平律师主页,您是第2853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