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烟台律师 张广平13210925900:司法实践中哪些表现会判死刑?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7-27 14:16) 点击:157 |
找烟台律师 张广平13210925900:司法实践中哪些表现会判死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理解,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 1、长期横行霸道、作恶乡里的,如村霸、路霸杀人等; 2、为逃避履行义务,故意杀死权利人的; 3、犯罪集团或团伙杀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判处死刑的几率极大; 4、出于狭隘心理,为泄愤、嫉妒、报复他人,消除对手而杀人的; 5、栽赃、嫁祸于他人而杀人的; 6、为毁灭罪证杀人的; 7、劫掠财物,图财害命杀人的; 8、因歼情杀人的; 9、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如不顾被害人哀求呼救连续打杀、溺水、沉井等; 10、残忍折磨被害人,以增加被害人痛苦杀人的; 11、故意杀人后焚尸、肢解尸体,或以其他方法将尸体销毁的; 12、杀死多人的,此处多人,指2人及以上; 13、极度狂妄,在特定场合杀人的,如在会议过程中,故意杀人等; 14、多次故意杀人的,此处多次,指2次及以上; 15、杀死孕妇的; 16、故意杀人后抗拒抓捕造成新的犯罪或严重后果的; 17、因被害人的死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8、杀害社会活动人士、科学家等知名人士的,如杀害外国人,同样的情况,将比杀害国人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19、杀害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在呼吁保护弱势群体的形势下,杀害弱势群体成员,显然将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20、故意杀人行为涉及某段时期特殊形势,如顶风作案的; 21、故意杀人行为触及民愤,民愤极大的; 22、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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